课程体系设置是人才培养最重要的内容,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的重要保证。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以及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材料类专业补充标准的要求,基于毕业要求设定的能力和素质要求,bat365在线平台对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的责任机构、评价周期、评价依据、评价方法、结果使用要求等作出如下规定。
一、评价责任人和审核责任人
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小组由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学秘书、2-3名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教学副院长为组长。
1.评价责任人:教学副院长是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责任人,负责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主要职责是收集评价依据,实施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跟踪。
学工副书记组织实施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调研及访谈;专业负责人负责收集评价依据,实施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分析改进;课程负责人参与评价依据的收集,协助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与分析;院教学秘书负责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材料及文档的归集管理。
2.审核责任人:教授委员会是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审核责任人,主要负责审查评价依据的合理性,以及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报告。
二、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一般为4年,或者与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政策相一致。在执行过程中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国家政策等进行相应调整。
三、评价依据和评价方法
为了保证专业培养方案包括课程体系设置能够符合行业发展方向、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应届毕业生座谈、往届毕业生问卷调查、用人单位问卷调查、行业企业及同行专家意见征询、专业教学研讨会等评价方法,多方位征求专业教师、专业管理者、督导专家、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以及同行专家对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的评价意见,评价依据与评价方法如表1所示。
表1 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的评价过程
评价方法 |
负责人 |
参与者 |
评价依据 |
应届毕业生座谈 |
专业负责人 |
应届毕业生、院系领导、专业教师、学工办老师 |
学生自己的学习成果、与其他学校的交流体会 |
往届毕业生问卷调查 |
学工副书记 |
往届毕业生、专业教师、学工办老师 |
工作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与学校培养的偏差 |
用人单位问卷调查 |
学工副书记 |
用人单位、专业教师、学工办老师、 |
企业希望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 |
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征询 |
教学副院长 |
行业企业专家、同行专家、院系领导、专业教师 |
职业和专业发展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 |
专业教学研讨会 |
教学副院长 |
教学管理者、专业教师、督导专家、院系领导 |
应届毕业生座谈记录及分析报告、往届毕业生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用人单位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同行专家意见 |
四、评价结果的形成过程
课程体系设置进行合理性评价时需考虑多方参与、多种途径评价的方式,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评价的主要措施包括从校内和校外进行多方面的评价,主要有:
1.应届毕业生座谈
每年由学院或系组织,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邀请应届毕业生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就业期待、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各方面的意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与其他学校的交流体会。
2.往届毕业生问卷调查
由学院学工副书记负责收集本专业往届毕业生访谈和调研意见,了解毕业生事业发展状况和各项能力表现等各方面情况,关注工作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与学校培养的偏差。
3.用人单位问卷调查
本专业充分利用每年召开的校友会、毕业生招聘会、宣讲会、教师参加的科研教学研讨会、校企合作等机会,广泛接触用人单位和社会人士,征求他们对本专业毕业生能力的评价意见,关注企业希望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
4.行业企业以及同行专家意见征询
向企业行业专家以及同行专家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参与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关注专业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
5.专业教学研讨会
教学副院长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由院系领导、专业教师以及教学督导参加,听取同行专家、专业教师以及教学督导对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的评价,特别关注应届毕业生座谈记录及分析报告、往届毕业生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用人单位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同行专家意见、行业企业专家意见。
五、评价结果使用要求
1.教学副院长根据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
2.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3.专业负责人根据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中制订的改进措施,及时组织改进课程体系。
4.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对课程体系设计和修订方面的作用,改进后的课程体系纳入到培养方案,经教授委员会审核,院长审批后并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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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